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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
发布时间:
2024-12-05 11:45
来源:
11月5日,《鄂尔多斯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印发,方案提出,立足“煤炭+”资源禀赋和能源化工产业等特点,聚焦能源、工业、交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践。打造“可再生能源发电协同生态治理+绿电大规模消纳+煤电耦合”源头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路径。
大力推进“生态+可再生能源”模式
推进大规模“光伏+生态治理”建设,深入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推进库布其沙漠防沙治沙“光伏长城”建设,结合采煤沉陷区、复垦区、露天矿排土场等,加快建设大规模、集中式风能和太阳能发电基地,率先打造库布其沙漠“光伏+生态治理”基地、毛乌素沙地风电基地。到2026年,全市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
全方位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能力
推动实施市场化新能源项目,依托绿电资源,全力发展绿电偏好型产业,不断壮大绿电消纳规模。实施绿电进园区,推动多能互补的可再生能源系统为园区工业生产供能、为电动重卡供电。实施绿电进农村牧区,推动可再生能源电力供给农村牧区冬季取暖。实施绿电进矿区,开发露天排土场和采煤沉陷区等生态治理区配置用于矿用重卡等新增矿区用电、在运燃煤电厂用电等应用场景。新建新能源电站通过合理配置储能结合风光氢储一体化、火电灵活性改造,布局就近消纳新能源发电项目。推动规模化绿电制氢,科学合理安排风电、光伏+储能制氢建设规模,探索直接太阳能光热电驱动大规模制氢制氧技术,通过利用错峰上网的富余电力制氢,优先在大型工业企业聚集地区及氢能应用示范区推广谷电制氢示范项目。以绿电制氢替代煤制气,降低工业用煤量,“以氢换煤”助力煤化工脱碳。到2025年,绿氢产能力争达到20万吨/年。到2026年,全市新能源电量占比大于35%以上。
形成煤电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路径
加快退出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纯凝煤电机组,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10万千瓦级及以下纯凝煤电机组和单机20万千瓦级及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纯凝煤电机组。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和灵活性“三改联动”,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级超临界及以下纯凝机组优先开展供热改造,其它机组开展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积极推进智能电厂建设。推进新建智能电厂示范工程,实现电厂的智能控制与优化运行、降本增效与价值提升。到2026年,力争完成1224万千瓦燃煤机组节能降耗改造,火电60万千瓦以上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小于290克标准煤/千瓦时。
(来源: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原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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