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6〕1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煤层气行业生产实际,现就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规划计划,优先给予保障 (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按照节约集约用地、优化项目布局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调整时,将规划期拟实施的煤层气产业项目用地,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查看更多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为加强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国能监管〔2014〕84号)规定,现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及其下属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运营承担运输功能油气管网设施的地方企业的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通知
查看更多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用户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制定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查看更多发改能源[2016]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财政厅、住建厅、环保厅,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国投公司、华润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热电产业健康发展,解决我国北方地区冬季
查看更多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方案
沪发改环资【2015】121号 为推进本市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燃煤消费总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自2012年以来,市政府先后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定的《上海市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和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府办发〔2012〕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3〕66号)(以下简称“66号文
查看更多发改价格【2015】3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按照2015年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结合国内天然气市场形势和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决定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 根据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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