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干措施
5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推进钢铁、焦化、燃煤电厂、水泥、平板玻璃、陶瓷重点行业和锅炉、垃圾焚烧发电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查看更多5月21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生态环境部、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联合发布《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改环资〔2020〕790号),指出在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放开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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