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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6]6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财政厅、住建厅、环保厅,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国投公司、华润集团,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热电产业健康发展,解决我国北方地区冬季

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方案

沪发改环资【2015】121号   为推进本市大气污染防治,控制燃煤消费总量,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自2012年以来,市政府先后转发了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制定的《上海市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和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府办发〔2012〕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和《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燃煤(重油)锅炉和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3〕66号)(以下简称“66号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5】3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按照2015年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的既定目标,结合国内天然气市场形势和可替代能源价格变化情况,决定理顺非居民用气价格,试点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现存量气和增量气价格并轨   根据2014年下半年以来燃料油和液化石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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