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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计划:全面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
发布时间:
2020-07-22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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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发布《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暨大气污染防治2020年实施计划》,确保2020年市区PM2.5年均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达标(国家二级标准);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7%以上,力争达到80%以上;确保市区PM10年均浓度达到63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臭氧(O3)浓度升高趋势基本得到遏制。主要任务包括: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
严把耗煤新项目准入关,新增煤炭消费项目实施减量替代。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洁净煤使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
优化禁燃区设置,扩大Ⅱ类和Ⅲ类禁燃区范围。明确煤炭质量抽样检测计划,全年抽样检测不少于50批次。
加强重点发展板块电网建设,推动区域能源互联网建设。全市电能替代燃煤和燃油规模完成省下达目标。优化太阳能开发布局,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光伏发电等任务。
研究引导和推动燃煤和燃用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等锅炉、炉窑改造成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的配套政策。加快完善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系统,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1%以上。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60%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量占比达到13.5%以上。
严格控制新建锅炉
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背压热电联产机组外,禁止建设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和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新(改)建的35蒸吨/小时(不含)以下锅炉应采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深化工业锅炉治理
2020年底前,完成346台(含省下达任务26台)燃用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改造,其中建成区内锅炉全部完成(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时均值标准:建成区内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建成区外分别为20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150毫克/立方米)。原则上采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其中改成天然气锅炉的必须达到低氮排放要求。
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热电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工业锅炉清洁化改造的竣工验收。
2019年1月1日起新建的燃气锅炉必须达到低氮排放要求(氮氧化物≤50mg/m3)。结合锅炉年检工作,以大于1吨/小时工业燃气锅炉为重点,对于未达到低氮排放要求的工业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2020年完成469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任务(含省下达任务421台)。
推进园区集中供热
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淘汰集中供热和供气管网覆盖区域内未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锅炉、自备燃煤电站以及燃煤加热炉(窑)。
来源:杭州省生态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