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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积极推进“双替代”清洁取暖
发布时间:
2020-07-28 15:44
来源:
近日,新乡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首要目标,按照先点后面、先城后村的改造原则,继续实施以集中供热、“双替代”为主的清洁取暖政策,建立与供暖需求相匹配的供热能力,持续推进散煤取暖改造。
督查反馈意见指出,新乡“双替代”进展较为缓慢,2019年新乡市“双替代”改造任务为17.9万户,到督察结束只完成14万户左右,完成率78%。无论是电代煤还是气代煤,均未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卫辉市、新乡县、封丘县“双替代”工作进展较为迟缓。获嘉县、封丘县、原阳县、牧野区煤改电采购的设施,疑似存在产品质量低劣问题,群众举报不断。
对此,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一是围绕全市“双替代”目标将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政府,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强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及时掌握各县(市)、区政府的工作动态,对落后的县(市、区)进行帮扶并下发《双替代工作提示函》,指导和督促落后县(市、区)加快推进,按时完成“双替代”任务;三是加大工作质量抽查力度,开展“双替代”供暖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对发现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建立台账,限时整改到位,逐一销户。
详情如下:
2019年11月26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新乡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工作。2020年4月30日,省委第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向我市下达了《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为切实做好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将绿色发展理念自觉融入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以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实现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同步提升。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突出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切实整改所有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意识。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地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确保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形成推动整改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把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我市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全面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注意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有针对性地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和解决办法,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需要阶段完成或实施的,稳步推进、限时解决;需要长期整治的,则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四)做到举一反三。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不回避、不遮掩,认真反思,梳理新乡市在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短板弱项,明确责任、挂账销号,坚决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
(五)完善长效机制。根据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进一步研究制定管长远、保成效的措施,通过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三、主要目标
对照反馈意见,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加大督查力度,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省委第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核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加大力度的原则,进一步夯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建立“三散”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
四、整改措施
针对省委第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提出的督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梳理细化,制定《新乡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对6大类25个方面整改任务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刚性约束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实施过程管理,落实绿色环保调度、排污许可、生态补偿、“三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等制度,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
严格落实考核评价制度。严格落实《新乡市污染防治攻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开展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对不符合环保标准、市场需求、产业布局,没有手续、没有治污设施、没有价值的 “散乱污”企业,限时治理、限标治理、限域治理,做到该入园的入园,该改造的改造,该淘汰的淘汰。
以保障群众温暖过冬为首要目标,按照先点后面、先城后村的改造原则,继续实施以集中供热、“双替代”为主的清洁取暖政策,建立与供暖需求相匹配的供热能力,持续推进散煤取暖改造。
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农业生产、工业无组织排放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全力做好散尘治理,提高城市清洁效果,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全面提升散尘污染防治水平。
(三)全面推动绿色发展
通过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和清洁化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变革、优化空间产业布局、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等,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四)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以“零容忍”态度持续加强对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强化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城管、交通运输、工信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分工协作,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机制,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打击合力,加大对重大案件查处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力震慑。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以市委书记张国伟、市长王登喜为组长的新乡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领导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推动落实各项措施。具体整改工作由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的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工作组办公室统筹协调,确保按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压实整改责任。各县(市、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必须把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做到态度坚决、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成效明显、反馈及时;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压实责任、推进顺利、按期完成。
(三)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建立报告制度,定期督查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定期向工作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后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整改过程和整改结果的核查核实,确保标准不降、不走过场。
(四)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以严肃问责倒逼工作落实,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敷衍应付、整治不力的县(市、区)、管委会、市直部门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通报、约谈、曝光、政务处分等处理,确保各责任单位、督导单位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为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尽心尽力。
(五)强化宣传教育。加大省委第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反馈意见督察整改工作宣传力度,健全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及时公开整改方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整改氛围。
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