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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加大燃煤治理,稳步实施天然气、热泵等清洁供暖
发布时间:
2020-09-03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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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哈尔滨市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2年)》(征求意见稿)。
提出,到2022-2023年供暖季,重点区域燃煤用量大幅下降,替代燃煤260万吨;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超过50微克/立方米,三个供暖期分别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30%、50%和20%,分别不超过68、55和5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2019-2020年供暖期减少40%,达到16天以下,避免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爆表”。
提出七方面的重点任务。
其中在治理农村燃煤污染方面要求全市三年内4.54万户冬季常住采暖弄好实现替代散煤6.84万吨,其中重点区域3.06万户,次重点区域0.74万户,一般区域0、74万户。重点区域、次重点区域禁止使用燃煤。
在热源建设及老旧小区改造中提出优化城市热源布局,优先实施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谋划中南部地区新热源,新增供热面积1800万平方米,替代燃煤32万吨。实施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建成投产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16个,力争实现新增并网总装机规模50.5万千瓦,可新增秸秆等各类农林生物质年处理能力约400万吨,替代燃煤24.3万吨。稳步实施清洁供暖。坚持“以气定改”,在严格落实合同资源量的基础上,天然气管网覆盖地区优先实施煤改气,推进哈尔滨新区供暖示范、松北环西热源厂天然气供暖、华能新阳供热厂燃煤改燃气锅炉等项目建设。规划燃气调峰改造供热锅炉房10个、供热面积1982万平方米,3年分别实现102万平方米、680万平方米、1200万平方米,可替代燃煤40.6万吨。推进哈尔滨市中惠中德科技小镇电供暖项目建设,在有条件地区探索电供暖模式。谋划污水源、地源热泵项目。投资建设16座污水源热泵站,实现供热面积约2762.5万平方米;
在治理燃煤锅炉污染中提出推进燃煤锅炉淘汰,三年内实现市区建成区(核心区域)35蒸吨以下和县(市)城关镇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35(含)至65蒸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供热锅炉实施“煤改气”纳入城市调峰。淘汰重点区域燃煤锅炉702台,替代燃煤19.73万吨。实施燃煤锅炉深度治理。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改造。三年计划完成全市现役燃煤电厂和九区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42台,可减少污染物排放2.1万吨。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