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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分布式电源等可调负荷可参与调峰交易
发布时间:
2020-09-15 15:57
来源:
9月11日,江苏能监办印发《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其中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包含,江苏电力市场用户聚合其内部分布式电源、自备电厂、充电站和储能等负荷侧资源组成虚拟电厂,提供的增加或降低的用电负荷。
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调峰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运营机构。市场主体为参与江苏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的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市场运营机制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交易机构。
中长期可调负荷调峰市场是指以月度为交易周期,在月前常态化组织开展的次月可调负荷和调峰交易。短期可调负荷调峰市场是指在日前根据电网调峰需要,组织开展的次日短期可调负荷调峰交易。
中长期可调负荷调峰交易申报价格上限:按照峰谷平时间段确定,其中谷段报价上限0.25元/千瓦时,平段报价上限0.6元/千瓦时,峰段报价上限0.9元/千瓦时。当前的峰平谷各时段为:0:00-8:00(谷段),8:00-12:00(峰段),12:00-17:00(平段),17:00-21:00(峰段),21:00-24:00(平段)。
短期可调负荷调峰交易申报价格上限:调度发布的需求时段大于或等于4小时,申报价格上限为1元/千瓦时。调度发布的需求时段小于4小时,申报价格上限为2元/千瓦时。
此次《江苏电力市场用户可调负荷参与调峰市场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10月11日。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 原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