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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清洁取暖项目最高可补贴2000元/年
发布时间:
2020-10-30 11:04
来源:
近日,承德人民政府发布《承德市中心城区2020-2021年度清洁取暖替代工作专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电代煤改造项目运行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年最高补贴2000元(暂定三年),市和区各承担1/2。
工作目标
2020-2021年市中心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城区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工作,实现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
重点工作
(一)摸清底数。对中心城区未实施清洁取暖用户进行摸底,建立精准确户台账。
(二)替代方式。根据摸底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内清洁取暖替代具体实施方案。原则上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的,采用接入集中供热进行替代;不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的,采用“电代”方式进行替代。
(三)推进实施。双桥区、双滦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清洁取暖替代工作,2020年冬季取暖期前完成本辖区内城区范围的划定工作;2021年5月底前完成确户工作,确定替代方式;6月底前实施电代煤的完成电网改造方案设计,进行电网改造施工,接入集中供热的完成供热管网设计,进行供热管网施工;8月底前完成电力主线和供热主管铺设和居民室内采取设施安装,10月底前具备供暖条件。
(四)组织验收。2021年10月30日前双桥区、双滦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按照相应标准进行验收,确保改造户安全、稳定供暖。
支持政策
(一)平房接入集中供热
1.平房接入集中供热改造。需对房屋进行节能改造,入网建设和用户室内采暖设施改造。
2.补贴项目。政府承担节能改造和管网建设费用,用户室内取暖设施改造及运行费由用户自行承担。
3.补贴标准。(1)房屋节能改造费:参照2017年度“电代煤”补贴政策,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政策补贴,最高不超过7400元/户(市、区各承担1/2);(2)管网建设费:居民用户按照居住区域现行标准的1.5倍收取,由政府全部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2/3,区财政承担1/3;商业及工商户由用户自行承担;(3)运行费:居民户按居住区域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4.老旧楼房接入集中供热的,管网建设费和运行费用按照现行政策标准执行,楼房外墙保温工程费用由所在区政府承担。
(二)实施电代煤改造户
1.电代煤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电网改造费用、设备及安装费用和运行费用。
2.补贴项目。政府承担电网改造、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给予用户一定的运行补贴。
3.补贴标准。(1)电网改造费用由各区政府和电力公司共同核算,所需费用由政府全部承担,市和区各承担1/2;(2)设备及安装费最高不超过2.5万元(按100平米居民住宅算),由政府全部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2/3,区财政承担1/3;(3)运行补贴参照2017年度“电代煤”标准,给与每户每年最高补贴2000元(暂定三年),市和区各承担1/2。
另外,方案提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强化督导,严格考核等保障措施。
来源:承德人民政府 原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