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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26 11:05
来源:
8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21〕668号)。
通知提出,为充分发挥试点地区的示范带动效应,2018年、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分别公布《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关于推广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的通知》,现推广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
在促进城市低碳化改造方面,主要是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行清洁能源供暖、发展绿色建筑等。北京顺义区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建设项目审批要求,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引导低耗能低污染企业入驻产业园区。江苏镇江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影响评估制度,完成园区循环化改造,每年减少碳排放约2万吨。浙江富阳关停腾退造纸类企业千余家,腾出产业空间约2万亩,每年减少煤炭消耗约200万吨。河北卢龙新建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公共建筑采用装配式建筑、使用绿色低碳建材,河南鹤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江西抚州对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垃圾分类、参与植树等发放“碳币”,居民可直接用于生活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