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暂无数据
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21-12-07 23:01
来源: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国能发新能规〔2021〕43号)。
(1)发展目标
到2025年,各地基本建立起完善规范的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流程,全国地热能开发利用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基本完善,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比2020年增加50%,在资源条件好的地区建设一批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全国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比2020年翻一番;到2035年,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及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力争比2025年翻一番。
(2)重点任务
积极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在京津冀晋鲁豫以及长江流域地区,结合供暖(制冷)需求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利用,建设浅层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在重视传统城市区域浅层地热能利用的同时,高质量满足不断增长的南方地区供暖需求,推进云贵高寒地区地热能利用;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对地表水资源丰富的长江中下游区域,积极发展地表水源热泵供暖供冷;对集中程度不高的供暖需求,在满足土壤热平衡情况下,积极采用地埋管地源热泵供暖供冷;对水文、地质条件适宜、符合地下水资源保护要求的地区,在确保同一含水层取水等量回灌,且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广地下水源热泵供暖供冷。
稳妥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根据资源情况和市场需求,在京津冀、山西、山东、陕西、河南、青海、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区域稳妥推进中深层地热能供暖。鼓励各地在进行资源评估、环境影响评价和经济性测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取热不耗水、完全等量同层回灌”或“密封式、无干扰井下换热”技术,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土壤、岩层和水体的干扰,确保地下水水量不减少、水位不下降、水质不降低,避免对地下水资源和环境造成损害。鼓励开展中深层地热能集中利用示范工作,示范不同地热资源品位的供暖利用模式和应用范围,探索有利于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新型管理技术和市场运营模式。宜采取地热区块整体开发的方式推进地热能供暖,调动企业保护资源、可持续开发的积极性,鼓励推广“地热能+”多能互补的供暖形式。
稳妥推进地热能发电示范项目建设。抓紧攻关地热能发电关键技术和成套装备,为今后地热能发电的规模化发展奠定技术储备。适时研究出台支持政策,在西藏、川西、滇西等高温地热资源丰富地区组织建设中高温地热能发电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低温和干热岩地热能发电工程。支持地热能发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