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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碳达峰碳中和立法条例
发布时间:
2021-12-07 23:11
来源:
9月27日,《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包括8章八十二条,分别为总则、基本管理制度、绿色转型、降碳增汇、科技创新、激励措施、法律责任、附则。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逐步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节能。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燃气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输送网络,加强燃气供应协调;积极合理发展天然气,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
支持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非化石能源发展,逐步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统筹推进氢能利用,推动低碳能源替代高碳能源。
本市持续优化用电结构,合理减少煤电机组发电,提高净外受电和绿电比例。按照国家要求,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支持储能示范应用,推动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电网企业应当加强电网建设,发展和应用智能电网、储能等技术,提高吸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支持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发电站和余热、余压发电站与电网并网。
支持用能单位采用高效节能设备,推广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回收、能量梯级利用、利用低谷电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技术,实施新能源、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