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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发布时间:
2021-12-14 16:17
来源:
近日,宁夏发改委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能耗双控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宁党办〔2021 〕86 号)。通知提出,到2023年,单位GDP能耗比2020年下降9.6%左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8393万吨标准煤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1.3%左右;累计挖潜节能量900万吨标准煤左右。
通知在重点任务中提出:
(1)能源绿色发展行动
2021 年,绿色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 2750 万千瓦,绿 氢生产规模达到5 万吨/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 24% 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1% 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比 2O20 年降低 3.2%。
2022年,绿色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 3100 万千瓦,绿氢生产规模达到10 万吨/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5.4% 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2% 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比 2020年降低 6.3%。
2023年,绿色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 3300 万千瓦,绿氢生产规模达到20 万吨/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 29.5% 以上,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13% 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比 2020年降低 9.3%。
(2)加快绿色能源开发
坚持先立后破,加快集中式光伏发电、风电开发建设,重点在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红寺堡区、同心县、盐池县、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地区,建设千万千瓦级黄河几字弯绿能基地和千万千瓦级“宁电入湘”绿能基地。推动整县、整乡、整村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支持在风能资源适宜、靠近负荷中心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周边发展分散式风电。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提高绿色能源消纳比重。到2023年,光伏发电、风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1750万千瓦、1550万千瓦,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29.5%以上,力争达到国家下达的激励性目标。
(3)大力发展绿氢生产
完善氢能产业发展政策,推动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探索氢能新技术新应用,支持离网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实现商业化。创建宁东可再生能 源制氢耦合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推进绿氢耦合煤化工项目建设,推动灰氢转绿、以氢换煤、绿氢消碳,走出一条加氢减煤、减碳增效的新路子。
(4)严格控制煤炭消费
原则上不再审批使用煤炭作为 原料和燃料的新建项目(保障民生用能项目除外)。加快升级现役煤电机组,积极推进煤电供热改造和节能降耗升级改造,全面实施灵活性改造。持续压减散煤消费,有序推进 “煤改气"、“煤改电”,提高终端电力消费比重,大力推进清洁取暖,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全覆盖。强化燃煤锅炉整治,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新建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到2023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煤炭消耗比2020年降低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