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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力系统顶峰时段气价每增加0.5元,气电上网电价相应调增0.1元
发布时间:
2022-11-14 00:30
来源:
5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继续实施天然气机组顶峰发电阶段性气电价格联动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格〔2022〕571号),旨在发挥天然气发电机组顶峰发电能力,更好保障广西自治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执行电价: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电力系统顶峰时段,广西自治区天然气发电机组上网电价与天然气价格实行挂钩联动,期间用于顶峰发电的天然气综合到厂价(含区内短途管输费,下同)较广西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每增加0.50元/立方米,上网电价在0.6207元/千瓦时基础上相应调增0.10元/千瓦时,不足的部分按相应比例顺价疏导。
成本分摊:天然气发电机组顶峰发电纳入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保障收购电量。电网企业购买天然气发电机组顶峰发电电量相应增加的购电成本,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自治区资金按2:1比例进行分摊。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天然气发电机组参与顶峰发电的电量确定原则。提出除自治区电价补贴和参与调峰发电外,鼓励天然气发电机组通过电力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来源:广西发改委,原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