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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印发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11-14 00:44
来源: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印发《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自8月1日起施行。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省双碳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绿色低碳方面的前沿基础研究、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应用示范、创新平台建设,以及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组织实施的联动项目等。
前沿基础研究:面向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需求和世界科技前沿,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前沿领域的重大科学技术问题研究,推动形成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发展的原创性科研成果。
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产业前沿和重点行业领域,围绕能源低碳转型和产业绿色转型需要,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前瞻性技术研发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不断提高绿色低碳技术水平。
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聚焦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求,重点开展农业生态碳汇和低碳生产技术攻关,推动构建低碳农业发展新模式。
科技成果转化: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科技应用示范:聚焦重点领域、行业和区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紧迫需求,分类推进绿色低碳技术集成应用示范,探索低碳发展新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
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各类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和载体建设,培育绿色低碳战略科技力量。
联动项目:围绕区域优势明显的重点领域,采取部省联动、省地联动等方式共同组织实施的项目。
其他:围绕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重点工作部署,由省科技厅支持的其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项目等。
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
省财政厅按程序报批后,会同省科技厅下达资金,资金支持方式主要包括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后补助等。根据项目实施管理需要,可采取分年度拨款方式,合同签定后首次拨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资助总额度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资金。探索实行“赛马”制、里程碑考核等新机制的项目,资金拨付比例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省双碳资金按照江苏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省双碳资金项目经费由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组成。
(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业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发生的测试化验加工、燃料动力、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等费用,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探索实行包干制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规定并承担主体责任。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等。
项目聘用人员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其由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科目开支。
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得支付给参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其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间接费用是指承担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等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间接费用使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为:500万元以下部分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项目有多个参与单位的,间接费用在总额范围内由项目承担单位与参与单位协商分配。
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不计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基数。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