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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
发布时间:
2023-04-27 14:35
来源:
4月6日,福建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印发《福建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闽建科〔2023〕11号),提出到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方案》中提出能源相关内容如下:
加大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具备日照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其他居住建筑应采用空气能热水系统,宾馆、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在沿江、邻河、近海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地表水热泵技术。推广屋顶光伏和发电玻璃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光储直柔”一体化试点建设,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盘活闲置屋顶资源,对屋顶资源较好的交通场站、大型商场、工业园区等建筑有序连片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厦门、漳州、泉州等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地区应提高比例要求。
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房建设中的应用。落实《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重点推进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24个县(市、区)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大力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鼓励炊事、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
来源:福建省住建厅,原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