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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购绿电碳排放核算量为零
发布时间:
2023-07-03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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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碳交易企业外购电力中绿色电力碳排放核算方法的通知》,旨在做好碳排放权交易与电力交易之间的衔接与协调。通知指出,本市碳交易企业可选择将外购绿电单独核算碳排放。外购绿电排放因子调整为0t CO2/104kWh,其他外购电力排放因子仍统一为4.2t CO2/104kWh,这意味着上海外购绿电碳排放核算量为零。
此前,2023年4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本市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碳排放单位通过市场化手段购买使用的绿电碳排放量核算为零。北京和上海作为全国经济和政策前沿,对绿电的碳排放都进行了明确。提高了两地企业采购绿电的积极性,实现了电碳的进一步协同。同时给其他省份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了范本。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原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