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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储气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年)》
发布时间:
2019-03-11 10:42
来源:
云南省能源局
2019年1月
前 言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消费需求量快速增长,但存在储气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制约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我省现有储气能力低于国家要求的储气能力指标,明确政府、供气企业、城燃企业和大用户的储气责任和义务,建成与我省天然气消费需求相适应的储气能力,有效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的必然要求。
为引领我省储气设施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统筹规划我省储气设施的建设,构建多层次储气系统,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统筹规划做好储气设施建设运行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8〕563号)、《民生用气保障备忘录》、《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等要求,特编制《云南省储气设施建设规划(2018-2025年)》。
第一章 云南省储气设施建设面临形势
一、云南省天然气利用水平快速增长
(一)云南省天然气利用现状
中缅天然气管道2013年底全线贯通,我省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经过5年的天然气市场培育期,天然气利用水平得到大幅提高。2017年全省天然气消费总量11.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8.6%,其中缅气4.51亿立方米、川气5.29亿立方米、LNG(液化天然气)2.1亿立方米。2018年全省天然气消费总量15.4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9.83%,其中缅气8.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95.1%;川气4.15亿立方米、LNG 2.5亿立方米。
我省目前气源主要有川气、缅气及LNG。其中缅气供应中缅天然气管道沿线8个州市,川气主要供应昭通市云南水富云天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富云天化),未通管道气地区采用LNG点供方式供气。
2013-2017云南省天然气来源及消费量(亿立方米)

综合考虑我省能源消费、支线管道建设、经济发展、工业天然气需求等情况,进行了我省天然气消费量的预测,主要测算方法为项目分析法:调查了解现有用气项目、搜集各州(市)或企业规划的用气项目,分析汇总得到总需求量。同时结合我国的天然气利用政策、天然气价格走势、资源供应的可能性、项目的落实程度等因素对各用气项目进行筛选。
(二)云南省天然气消费量将持续上升
城市燃气: 居用用气-以城镇人口、气化率、居民用气指标,煤改气进度为基础进行测算;公服商业:参考同类城市和用能现状按居民用气的一定比例计算,不同地市根据经济、产业结构有所差别;汽车用气-根据车辆保有量预测或气化人口估算;工业燃料:以每一类工业用户的耗气指标为参考,或根据消耗其它燃料进行折算。
到2020年,我省天然气消费量预计为32亿立方米。
云南省天然气消费量预测(亿立方米)

(三)云南省天然气管网逐渐完善到2025年,预计我省天然气年消费量达40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量占全省一次能源消费量的3%。
自2013年中缅天然气管道投产供气以来,我省已有德宏、保山、大理、楚雄、昆明、曲靖、玉溪及丽江8个州市通中缅管道天然气。云南省自2012年开始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投产18条干支线管道(包含了中石油中缅线一干两支),总里程达1971公里。2018年新增投产楚雄—攀枝花支线、富民—长水支线(富民段)、腾冲支线、昭通支线一期、玉溪—普洱支线一期、禄脿-易门6条支线,管道全长460公里。
截至目前,陆良支线一期、祥云支线、水富-昭通支线、施甸支线、永平支线、龙陵支线等6条支线已完工,正在开展投产准备工作;红河支线、泸西—弥勒—开远支线、蒙自雨过铺-老寨-马塘等9条支线在建;迪庆支线、开远—蒙自支线、文山—砚山支线、临沧支线等4条支线完成核准,开展开工准备工作;怒江支线、泸西-师宗-罗平支线、石屏天然气管道等其余支线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其中,红河支线预计2019年底投产,昭通支线二期、泸西-弥勒-开远支线2019年完成建设,开远-蒙自支线、文山-砚山支线预计2020年完成建设。待上述支线项目投产后,我省通管道气的州市将新增昭通市、文山州、红河州3州市,届时全省将有11个州市通管道气。普洱市、临沧市、西双版纳州、怒江州和迪庆州5个州市,因天然气终端市场需求量不大、地形复杂等原因,天然气支线管道建设进度较为缓慢,预计短期内难以通管道天然气,将继续使用LNG点供方式进行供气。
二、云南省储气设施严重不足
截至2018年底,全省已建储气设施总储气能力1450.19万立方米(详见附表1),仅占2018年全省天然气消费量的0.9%,远低于国家对储气能力的要求。储气设施主要集中在昆明市与昭通市,昆明市储气能力为819.6万立方米,占56.5%,昭通市储气能力为270万立方米,占18.6%。
地方政府储气设施现状。云南省现有德宏、保山、大理、楚雄、昆明、曲靖、玉溪、丽江8个州市通管道气,日均用气量260万立方米,满足3天的储气能力要求为780万立方米。截至2018年底,地方政府控股企业的已建储气能力为799万立方米。
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设施现状。 截至2018年底,我省城镇燃气企已建储气设施总储气能力1450.19万立方米(含地方政府控股企业的已建储气能力为799万立方米)。
不可中断大用户储气设施现状。目前,我省共有两家不可中断天然气大用户,分别是年天然气需求量4.5亿立方米的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年需求量4700万立方米的海口玻璃厂,两家企业均位于昆明。两家企业均未建设储气设施。
三、国家高度重视储气设施的建设
四、云南省储气设施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储气能力缺口较大
(二)对储气设施建设重视不够
(三)储气设施建设积极性不高
(四)缺乏储备气市场顺价机制
(五)缺乏建设储气设施的气源指标
第二章 云南省储气设施建设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任务要求,遵循能源革命战略思想,着力解决天然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强储气设施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补足储气能力短板,鼓励多种方式满足储气能力要求,明确供气企业、地方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不可中断大用户的储气责任与义务,建立和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机制,形成责任明确、各方参与、成本共担、机制顺畅、灵活高效的储气体系,为将天然气发展成为我省现代能源体系中的主体能源之一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二)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多种方式满足储气能力指标
(四)严格行业监管
(五)坚持储气服务市场化定价
(六)坚持储气成本合理疏导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在全省范围内统筹规划建设LNG储气设施以满足储气设施要求,全省天然气总储存能力达到1.36亿立方米,各州市人民政府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城镇燃气企业要建立天然气储备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的指标要求,鼓励不可中断大用户自建储备项目。
到2025年,形成以地下储气库为主,LNG应急储备为辅的储气体系,全省天然气总储存能力达到15.5亿立方米。
第三章 云南省储气能力指标核算
一、各方储气能力的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及《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1号),明确了储气指标核定范围为:一是地下储气库(含枯竭油气藏、含水层、盐穴等)工作气量;二是陆上(含内河等)具备一定规模,可为下游输配管网、终端气化站等调峰的LNG、CNG 储罐罐容(不重复计算周转量,不含液化厂、终端气化站及瓶组站、车船加气站及加注站)等。可中断合同供气、高压管存、上游产量调节等不计入储气能力。
并对各方储气能力指标提出具体要求:
供气企业应当建立天然气储备,到2020 年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能力,以满足所供应市场的季节(月)调峰以及发生天然气供应中断等应急状况时的用气需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到2020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能力,在发生应急情况时必须最大限度满足保证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用气供应安全可靠。
城镇燃气企业要建立天然气储备,到2020 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不可中断大用户要结合购销合同签订和自身需求统筹供气安全,鼓励大用户自建自备储气能力和配套其他应急措施。
以上各方的储气指标不得重复计算。2020年以后各方储气能力配套情况,按以上指标要求,以当年实际合同量或用气量为基数进行考核。同时,各方要根据2020年储气考核指标和现有能力匹配情况,落实差额部分的储气设施建设规划和项目,原则上项目2018年要全部开工。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印送的《民生用气保障备忘录》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与云南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签订的《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中同时要求不可中断大用户到2020年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
我省各州市人民政府储气能力指标核算

四、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指标
按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的5%计算各州市城镇燃气企业到2020年需形成的储气能力,到2020年全省城镇燃气共需形成11015万立方米的储气能力。
各州市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指标核算
五、不可中断大用户储气能力
按照《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18〕637号),不可中断大用户要结合购销合同签订和自身需求统筹供气安全,鼓励大用户自建自备储气能力和配套其他应急措施。
云南省不可中断大用户储气能力指标(到2020年)

根据以上测算的各州市人民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储气指标的计算。规划到2020年,云南省共需形成13645万立方米的储气能力,其中地方政府需形成2630.3万立方米的储气能力,城市燃气企业需形成11015万立方米的储气能力。规划到2025年,云南省需形成1.7亿立方米左右的储气能力。(扣除已建的1450.19万立方米的储气能力,云南省到2020年还需形成1.2亿立方米的储气能力,折合成LNG储罐容量约为20万立方米。)六、云南省储气指标总量
云南省储气能力缺口

第四章 重点任务
一、构建多层次储气体系
统筹政府及城镇燃气储气能力指标,建立近期以省级重点实施和州市级重点实施的LNG储备项目,远期建设地下储气库满足储气调峰需求的多层次储气体系,同时鼓励不可中断大用户自建储气设施满足自身储气调峰需求。
充分考虑到全省用气量主要集中在滇中地区,天然气支线管网也集中在滇中及中缅天然气干支管道沿线,结合LNG运输成本及地理位置、经济效益等因素,短期内在滇中地区布局6个省级重点实施的LNG储气项目,以满足大部分储气能力指标;其余用气量小、管网覆盖程度较低的州市以建设小型LNG储备站为补充;鼓励不可中断大用户自建储气设施。
(一)省级重点实施的储气项目
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项目业主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一期储罐容量5000立方米,一期预计2019年完成建设,二期储罐容量25000立方米,预计2020年完成建设。项目总储气能力1800万立方米。
曲靖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项目业主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储罐容量35000立方米,预计2020年完成建设。项目总储气能力2100万立方米。
昆明南天然气应急气源保障工程:项目业主为晋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储罐容量22500立方米,一期工程2500立方米,一期预计2019年完成建设;二期储罐容量20000立方米,预计2020年完成建设。项目总储气能力1350万立方米。
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昆明储备站:项目业主为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一期储罐容量10000立方米,一期预计2019年完成建设;二期储罐容量20000立方米,二期预计2020年完成建设。项目总储气能力1800万立方米。
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储备中心:项目业主为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一期储罐容量30000立方米,一期预计2019年开工建设,2020年完成建设;二期储罐容量30000立方米,二期预计2020年完成建设。项目总储气能力3600万立方米。
云南能投国融安宁LNG应急储备站:项目业主为云南能投国融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或其他业主,建设30000立方米全容储罐1座,预计2020年完成建设。项目总储气能力1800万立方米。
昆明盐矿盐穴储气库:项目业主为云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储气库容2.25亿立方米,工作气量1.5亿立方米,预计2020年部分完成建设;二期工程储气库容11.6亿立方米,工作气量7亿立方米,预计2025年完成建设。(省级重点实施的储气项目详见附表2)
争取到2020年争取新增LNG储罐容量20万立方米,新增储气能力1.2亿立方米。2020年以后主要依托建设昆明盐矿盐穴储气库满足全省储气能力。
(二)州市级重点实施的储气项目
重点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县级或工业集中地区建设容量较小的LNG储备站以满足储气应急调峰需求。
昆明市:重点建设昆明市桃园储备站、云投新奥马金铺LNG储备站二期两个项目,储罐容量10900立方米,储气能力654万立方米。
楚雄州:建设楚雄中油绿洁能源LNG储备站、楚雄LNG应急储备站两个项目,储罐容量20000立方米,储气能力1200万立方米。
保山市:建设龙陵储备站,储罐容量2500立方米,储气能力150万立方米。
德宏州:建设瑞丽天然气区域储气调峰项目、德宏州LNG应急储备站两个项目,储罐容量5000立方米,储气能力300万立方米。
昭通市:建设昭通威信储备站、东部五德LNG储备站、南部北闸镇昭阳工业园区LNG储备站,储罐容量6500立方米,储气能力390万立方米。
文山州:建设富宁县绿色水电铝材LNG储备中心项目、文山州LNG储备中心两个项目,储罐容量15000立方米,储气能力900万立方米。
大理州:建设祥云县LNG应急储气站工程、大理州应急气源储备中心和鹤庆LNG储气罐建设工程三个储气项目,储罐容量10250立方米,储气能力615万立方米。
迪庆州:建设迪庆州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备站,储罐容量300立方米,储气能力18万立方米。
曲靖市:建设马龙县盛能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应急调峰设施,储罐容量1080立方米,储气能力64.8万立方米。(州市重点实施的储气项目详见附表3)
(三)鼓励不可中断大用户自建储气设施
鼓励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海口玻璃厂及新增的不可中断大用户自建自备储气设施。
二、分步推进重点储气设施建设
(一)2018年已开工项目
省级重点实施的项目: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一期已开工建设。
州市级重点实施的项目:先锋化工储气项目完成建设,新增LNG储罐容量10000立方米,新增储气能力600万立方米。昆明市桃园储备站、楚雄LNG应急储备站、昭通威信储备站、迪庆州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备站、马龙县盛能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应急调峰设施已开工建设。
(二)2019年储气设施建设重点任务
省级重点实施的项目:2019年确保玉溪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一期完成建设;曲靖市应急气源储备中心、昆明南天然气应急气源保障工程一期、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昆明储备站一期、云南中石油昆仑燃气储备中心一期、云南能投国融安宁LNG应急储备站2019年开工建设。昆明盐矿盐穴储气库2019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
州市级重点实施的项目:2019年确保昆明市桃园储备站、楚雄LNG应急储备站、昭通威信储备站、迪庆州液化天然气LNG应急储备站、马龙县盛能燃气有限公司天然气应急调峰设施完成建设。其余项目开工建设。
(三)2020年储气设施建设重点任务
(四)“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
三、加快储气设施的气源建设
四、全面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网互联互通
(一)加快储气设施配套设施建设
(二)加强省内支线管网的互联互通
第五章 环境保护
一、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一)大气污染物
在LNG储备站建设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装修废气与施工车辆、机械排放的废气。其中施工扬尘包括砂石、灰土、灰膏、工程渣土等物料,扬尘扩散到附近空气中会增加空气环境中悬浮颗粒物与可吸入颗粒物的增加。施工车辆、机械排放的废气会使得大气环境受到污染。而装修期间使用的有机粘剂等材料挥发的有机化合物会短暂地影响到周围的环境空气。
在LNG储备站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正常装卸时LNG槽车泄气排放的天然气,LNG储罐平时蒸发出来的少量天然气,还有备用发电机与热水锅炉运行时产生的废气。
除此之外,在管线设备检修时需对设备或管道内天然气进行放空,或因天然气压力超出其设定压力时因保护设备需要,通过安全阀进行放散排出少量天然气。
上述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会对环境产生“温室效应”影响,同时存在一定的事故隐患。
云南省储气项目

来源:云南省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