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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3-03 10:48
来源: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安新区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加快把贵安新区打造成为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省委、省政府近日就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1.赋予省级经济管理权限。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下放的权限外,将涉及贵安新区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全部下放贵安新区行使。国家政策法规规定不得委托或下放以及需要省综合平衡的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建立贵安新区与省直接请批关系。根据权责一致原则,明确监管责任。
4.加大财税支持。从2020年起,省财政连续5年每年安排10亿元用于贵安新区开发建设。将省级分享的财政收入超基数增收部分全额返还贵安新区的补助政策执行年限延期至2025年。2020-2025年,省级分享的税收收入全额返还贵安新区。
6.加强用电支持。支持贵安新区打造大数据产业集群,持续落实数据中心电价政策,完善重大电力设施布局,确保电力优质可靠供应。
8.强化改革创新支持。优先安排贵安新区在土地、金融、财税、投融资、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改革试点,支持新区建立改革试点容错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鼓励新区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支持贵安新区结合实际大力推广自贸区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改革成功经验。
意见要求,省直各部门(单位)要大力支持贵安新区建设发展,形成推动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贵安新区要承担起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使命责任,全力推动各项改革创新和建设发展任务的落实,以苦干实干开创新区发展的新局面。
来源: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