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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复工复产,多省市降低天然气非居民销售价格
发布时间:
2020-04-01 14: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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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3月26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通知要求:
一、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
中石油销售广东分公司、中海油气电集团广东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华南天然气销售中心要严格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要求,按实际气量结算,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其中,按照承诺,2020年2月22日至6月30日期间,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广东分公司执行政府指导价资源的门站价格不高于2.0196元/立方米,中海油气电集团广东销售分公司销售给城镇管道燃气企业的价格(不含省内管输费)不高于2.142元/立方米。各地要积极与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气企业协商沟通,争取尽可能优惠的气价政策。
二、阶段性降低省内管道运输价格
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公司、中海广东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管输费,以及广东大鹏进口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气化管输费均按90%结算。
三、阶段性降低城镇管道天然气价格
2020年2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城镇管道燃气企业天然气购销差价要在2019年全年实际平均购销差价的基础上下调10%。各地要结合当地气源气价等情况,尽快测算确定当地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的用户到户销售价格和配气价格的优惠政策,把上游气源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及城镇管道燃气购销差价三方面降价空间全部让利终端用户。
来源:广州省发改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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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4月1日,聊城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聊城市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2020年2月22日起,我市市区(东昌府区、市属开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为2.8元/立方米。
来源:聊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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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3月31日,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22日起至6月30日止,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2.865元,各管道天然气单位不得上浮,下调不限。
来源:山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