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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天水:推动风光互补等光伏电站、生物制天然气发展,加大农村清洁取暖力度,充分利用多种清洁能源
发布时间:
2020-05-18 14:34
来源:
5月9日,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天水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消费供给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扩大内需实施意见》和《天水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提到在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方面,要充分利用空气源热泵等多种清洁能源取暖方式,合理确定替代方式,加大农村清洁取暖力度。
《通知》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中提到,要提升完善农网服务能力和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农网薄弱地区改造升级。推进风能资源开发,建成并网清水、张家川、甘谷、秦州和武山等地存量风电项目,力争年内新增风电装机26万千瓦。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积极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收尾工作,探索发展光伏农业、风光互补等光伏电站。加快发展农村生物天然气,建成天水润德日产1万方生物天然气项目,积极推广畜禽粪污能源化和秸秆气化、固化、炭化等高效资源化利用。有序推进农村燃气建设,采取管道敷设、CNG减压站、LNG气化撬、瓶组站等多种方式全面推广燃气利用,提高农村燃气普及率。加大农村清洁取暖力度,充分利用生物质、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空气源热泵、电等多种清洁能源,合理确定替代方式。
原文如下:
天水市关于进一步提升消费供给
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扩大内需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消费对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千方百计把疫情防控中被抑制的消费释放出来,把催生的新兴消费壮大起来,让消费更好支撑经济平稳运行,让内需更好拉动经济加快发展,确保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促消费扩内需工作推进会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40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和行动计划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41号)和《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综合施策拓展存量创造增量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20〕17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围绕建设强大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坚持从“供给”和“需求”两侧发力,聚焦投资促消费,打出促消费、稳增长“组合拳”,做强“首店经济”和“首发经济”。积极顺应居民消费需求升级新趋势,抓住最具潜力的消费领域着力优化供给结构,提升供给质量,大力培育发展疫情防控中催生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多措并举释放消费需求、激发消费潜力、完善消费政策、优化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回补、稳定消费预期,切实打通消费领域的“堵点”“痛点”。力争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聚焦投资促消费
充分发挥扩大有效投资对拉动当前消费增长、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作用,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着重围绕农村村组道路、农村清洁能源、农村电网、全市水网、冷链物流、老旧小区改造、重大物资储备、5G建设等八大领域,推进落实专项实施方案,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培育壮大消费新动能。
1.集中资金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以“三个清单”项目为抓手,充分发挥领导包抓重大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支撑和带动上游钢材、水泥、砂石等原材料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扩大产能、拉动内需。抢抓国家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的政策机遇,做精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形成争项目、争资金的合力,利用“专项债+贷款”模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向项目承建单位兑付工程款,确保工人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拉动下游餐饮、零售等消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区政府)
2.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示范作用。交通方面,启动天水军民合用机场迁建试验段工程,加快推进天陇铁路前期工作并启动控制性工程建设,G8513平凉至绵阳高速公路平凉至天水段工程年内建成通车,尽快开工建设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二期),全面推进静天高速公路庄浪至天水段项目建设。城市建设方面,建成运行火车站站前广场提升改造工程、武山县污水处理厂异地新建工程,加快羲皇大道改造、成纪大道中段改扩建、天水古城西关片区综合保护与利用等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陆港委、市卫生健康委等,各县区政府)
3.加快农村村组道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固定资产投资10.4亿元以上。其中,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2.2亿元用于“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剩余任务清零。通过统筹一般债券、土地跨省域调剂收入、涉农整合资金,筹集资金8.2亿元,分两批实施1649公里自然村组道路建设,解决1164个自然村通硬化路问题,吸纳约1900余名农民群众及贫困户就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
4.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提升完善农网服务能力和建设水平,加快推进农网薄弱地区改造升级。推进风能资源开发,建成并网清水、张家川、甘谷、秦州和武山等地存量风电项目,力争年内新增风电装机26万千瓦。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积极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收尾工作,探索发展光伏农业、风光互补等光伏电站。加快发展农村生物天然气,建成天水润德日产1万方生物天然气项目,积极推广畜禽粪污能源化和秸秆气化、固化、炭化等高效资源化利用。有序推进农村燃气建设,采取管道敷设、CNG减压站、LNG气化撬、瓶组站等多种方式全面推广燃气利用,提高农村燃气普及率。加大农村清洁取暖力度,充分利用生物质、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空气源热泵、电等多种清洁能源,合理确定替代方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扶贫办,国网天水供电公司、天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各县区政府)
5.加快农村电网建设。确保6月底前,投资计划下达的农村电网建设10千伏及以下工程全部建成、35千伏工程全部开工,年底前全部完成投资计划下达任务,全面解决两区五县农村区域10千伏及以下电网薄弱问题,重点提升武山县温泉镇、榆盘镇及周边地区35千伏供电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国网天水供电公司,各县区政府)
6.加快全市水网建设。最大限度发挥城区引洮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快调蓄能力建设和扩展延伸工程实施;全面加快曲溪城乡供水工程、白龙江引水工程和东北部城乡供水工程(花园水库)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区域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确保年内富川水库建成投产、关峡水库实现蓄水试运行。统筹谋划城乡供水水源的相互联通、相互补充、相互保障工作,6月底前全面完成38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7.加快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对照国家级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标准,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贫困区域为重点,积极申报争取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推进节能型通风贮藏库、节能型机械冷库、节能型气调贮藏库建设,支持购置冷藏运输车,加快武山县5万吨冷链物流、开发区东森物流园、清水嘉园实业仓储物流等项目建设,确保到2020年底在村镇支持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全年新增冷链物流仓储能力8.5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8.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统筹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增中央投资等资金,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投资力度,集中改造城市(县城)小区115个以上,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和配套设施破损老化、市政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提高消费便利度。(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
9.加强重大物资储备。健全完善综合物资储备体系,构建“全灾种大应急”综合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加强粮食、煤炭、石油、天然气、成品油、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以储备带动生产、促进消费。建成天水区域粮食仓储生态物流产业园,谋划实施一批应急物资储备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落实2020年全市14.5万吨粮食收购指导计划,有效调剂市内20万吨小麦、9.5万吨稻谷的缺口。新增市级储备3000万斤、县区级储备6500万斤,确保到年底市、县区粮食储备总规模达到3亿斤以上。建立500吨市级肉储备规模,启动县区肉类储备规模600吨,全市年储备肉规模达到1100吨;建立3500吨冬春蔬菜储备规模。(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10.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抢抓“新基建”机遇,加快5G规模组网建设,推动5G商用部署。支持利用5G技术对有线电视网络进行改造升级,实现居民家庭有线无线交互,大屏小屏互动。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降低农村信息网络使用成本。加快推进中国移动甘肃第二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启动网络理政中心、城市规划馆建设,全年建设5G基站800个以上,逐步构建适应智能消费发展需求的5G基础设施体系。(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智库办、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11.积极争取卫生防疫项目。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全力推动“健康天水”建设,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紧盯国家投资政策导向,围绕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处置、现场协调救治、紧急医疗救援等方面,积极谋划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三、优化消费供给
更加注重服务消费,突出假日和夜间消费,加快培育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模式,力促广大城乡居民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一)重点推进文旅休闲消费提质升级。抢抓当前旅游旺季,加大文化旅游产品创新推广和景区防疫工作宣传力度,优化文化旅游消费市场环境,加快恢复文化旅游市场热度,带动餐饮、住宿等行业止滑稳增。
12.丰富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构建文旅多产业多领域融合互通的休闲消费体系,紧盯域外游客旅游需求和本地城乡居民节假日及8小时外休闲游需求,充分发挥麦积山、伏羲庙、卦台山、大地湾、仙人崖、石门、关山牧场等重点景区知名度,串联一批剧院影院、博物馆、文化馆以及餐饮购物、休闲娱乐等商业街区,开发推广一批适应境内外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演艺。借力2020年西部商品交易会和伏羲文化旅游节,大力推广甘谷麻鞋、飞天雕漆、麦积山陶艺、秦安大地湾陶艺、武山鸳鸯玉等具有本地和民族特色的创意旅游商品,不断提高文化旅游消费总量。全年争创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9个,扶持发展专业旅游村7个,扶持发展农家乐60户。(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13.组织天水人天水玩。落实好带薪休假制度,推行周末弹性休假制度,举办“周末休闲到乡村”和周末节假日旅游促销活动,引导广大群众采取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等方式健康安全出游。鼓励各级党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等依托市内红色旅游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鼓励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带头到市内各文化旅游场所疗养休养和旅游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各县区政府)
14.创新完善旅游服务。加强旅游资源整合联动和宣传营销,培育发展文化旅游龙头企业,提升旅游接待服务水平。发展与自驾游、休闲度假相适应的汽车租赁、户外用品租售等服务。打造线上天水旅游体验馆,全面推广“一部手机游天水”和电子客票、无接触服务等新消费模式,实现文物景区5G网络全覆盖。落实好景区防疫工作要求,通过预约分时段进入景区。落实好景区门票减免政策和旅行社“引客入甘”补贴等优惠政策,向旅行社暂退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市内开放的A级旅游景区(不含温泉旅游景区和景区内特许经营项目)实行门票减免优惠。(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15.加快完善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统筹抓好麦积山、伏羲庙、大地湾大景区建设,麦积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麦积区甘泉·玉兰小镇文化旅游区年内建成投运,伏羲庙大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白鹿仓国际旅游度假区、公航旅房车营地、工业博物馆完成主体施工,麦积区万达广场、世茂生态城、国际品牌五星级酒店、乡村振兴南北两山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上半年开工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招商局,各县区政府)
16.创新文化旅游宣传推广模式。更好发挥各地区旅游推广联盟、行业协会(商会)和新媒体作用,持续塑造“美丽天水”形象。鼓励成立专业化的文化旅游形象营销机构,探索建立政府搭台、企业主导、线上线下融合、游客参与互动的全方位推广宣传模式。建立关中平原城市群和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旅游联盟,充分利用域外旅行社渠道,创新商业合作模式,促进域外旅行社宣介天水旅游品牌、销售天水旅游产品。(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培育发展消费新业态。适应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现阶段智能、在线消费发展趋势,加快构建“智能+”消费生态体系,更好地引领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
17.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完善“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鼓励建设“智慧商店”、“智慧街区”、“智慧商圈”,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商旅文体协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新消费体验馆,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普及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社会服务”消费模式,促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覆盖面。鼓励以高水平社会服务机构为核心,建立面向基层地区、欠发达地区、边远地区的远程在线服务体系。加快普及定点投递、预约寄递、智能快件箱、及时达、无接触配送等新服务,布局建设一批智能快件箱和公共配送中心项目,力争智能快件箱投递率达到1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18.加快打造一批网红经济、夜间经济示范街区。以市区、县城为重点,选择具有发展前景、有利新增消费的成纪儿童公园、上亿广场、玉兰街、罗裕小区、佳水岸小镇、万家灯火民俗小吃美食街等区域,综合运用环境提升、交通配套、街景亮化等手段,导入特色餐饮、旅游观光、时尚消费、文创娱乐、休闲康养等老字号、品牌店、新物种,加大投入打造夜间经营场景和集中经营区,树立夜间经济地标。改造提升夜间消费街区、文旅商业步行街区、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平台等公共服务设施。扩大“中华名小吃”、餐饮“中华老字号”、餐饮“天水老字号”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
19.发展“小店经济”。结合特色商业街改造提升和高品位步行街规划建设,结合智慧社区商圈建设、智能化购物场景打造和零售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各县区商业步行街以及兰天城市广场、麦积盛达广场等大型商贸综合体为平台,培育好、发展好独具特色的老字号、网红店、夫妻档等小微商业群体,保护好、发挥好“小店经济”稳定就业、活跃经济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20.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强与京东、淘宝、拼多多、物美集团等企业对接合作,建成京东天水TDC城市仓及云仓,开工建设京东智能冷链物流综合枢纽和天水市电子商务创业基地暨陇东南仓储物流集散中心。以特色农产品电商消费为重点,加大对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性引导和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帮多多供应链公司特色农产品直播电商平台建设,推广培育一批具有天水特色的跨境电商模式和网货品牌,确保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20%以上。借力蓉新欧、渝新欧班列等国际物流通道,打通特色农产品流通销售渠道,打造天水连接成都、重庆乃至新加坡、欧洲等终端大市场的产销对接平台。扩大与东亚、东南亚、西亚及中东欧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
21.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建成天水区域粮食仓储物流生态产业园,开工建设天水江南市场,加快推进天水国际陆港三路两桥及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报保税物流中心(B型),加快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冷链物流、便民市场建设,支持发展装备制造和电子产品、特色农产品物流,打造聚集陇东、辐射陕川的商贸物流节点城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建设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陆港委,各县区政府)
22.全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以餐饮、住宿、休闲、娱乐、批发、零售等传统消费领域为重点,支持盘活一批因疫情影响而面临倒闭风险的中小微企业;以疫情催生的线上线下融合消费企业为重点,支持新兴消费行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消费新增长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三)不断改善提升消费环境。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着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23.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行动。畅通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打造12315“一号通”新品牌。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消费维权水平。积极推进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建立健全企业和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中国(天水)”网站公开功能,逐步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结果、缺陷产品召回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向全社会公开,为公众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规范消费市场行为,全力保障重点物资供应和价格稳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24.认真做好2020年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建立常态化的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机制,持续监测消费者满意度变化情况,检验消费环境创建成效。全面加强放心消费企业宣传推介力度,通过政府部门网站和主流媒体向全社会公开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店),不断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各县区政府)
(四)分类施策推动各领域消费提质扩量。针对不同领域的消费特点,加大政府引导、扶持工作力度,多点共振,同向发力,加速进入疫情过后的报复式消费爆发期。
25.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专业化、机构化的住房租赁企业发展,鼓励各类投资者发起设立住房租赁企业。规范租赁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动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治理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督促定期发布房屋租金指导价格,加强舆论引导,稳定市场预期。(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26.提升健康消费水平。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推广远程医疗、在线诊断、远程健康咨询等新模式,健全互联网诊疗及远程医疗服务收费政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加快推进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及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27.创新养老消费模式。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居家机构一体养老模式。加强优质养老服务产业项目储备和投资,推动医养结合。鼓励医疗机构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提供健康检查以及康复护理等服务。以麦积区国家级养老示范基地和街子温泉为核心,重点开展养老康养、休闲疗养等项目,打造康养休闲消费核心圈,促进形成养老消费新增长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28.大力发展体育消费。以麦积山大景区和秦州区南山云端为中心,重点开展自驾骑行、垂钓休闲、农林体验、体育健身等项目,打造户外健身消费目的地。全面开放各类室外公共体育场所,有序开放室内运动健身场所,延长夜间开放时间。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举办各类体育赛事,丰富居民体育消费项目。(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各县区政府)
29.着力扩大家政消费规模。落实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开展家政师资素质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家政服务重点企业(基地)。探索推行家政服务业“红名单”制度,保障消费者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妇联,各县区政府)
30.深化消费扶贫。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化运作、标准化生产、规模化营销的优势,帮助贫困地区提升生产管理水平,打造特色品牌,提高扶贫产品附加值和市场辨识度,助推扶贫产品走品牌化道路。组织各级预算单位和对口帮扶单位(企业)通过优先采购、预留采购等方式,加大对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力度。鼓励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在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疗休养、拓展训练、主题实践、文化体育活动时,优先将目的地安排在尚未脱贫的深度贫困地区,向会员发放节日福利、慰问品时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特色产品。深入开展“农校对接”,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机关食堂和学校、医院。深化东西协作消费扶贫,巩固深化天津对口帮扶合作机制,扩大农产品销售规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积极消费贫困地区的特色农产品,推动大型酒店、餐饮、商超等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方式采购贫困地区产品。(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县区政府)
31.稳定成品油消费。进一步规范加油站布点建设,畅通成品油销售渠道。搭建成品油与重大工程项目对接平台,促进成品油流通骨干企业与重大工程项目建立直供合作关系,稳定扩大地方油品经营企业销量。搭建加油站非油品销售平台,促进加油站与农产品骨干企业合作,在加油站便利店增设蔬菜、水果等特色农产品专柜,扩大非油品销售。搭建汽车成品油与银保联合促销平台,促进成品油经营企业与金融、保险、汽车经销商开展“组合优惠、联合促销”活动。持续开展“商务—石油石化联手行”促消费活动,鼓励开展加油卡电子抵扣券、微信绑卡会员加油享优惠等各项优惠让利措施,同时鼓励成品油经营企业在乡镇及以下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等,建站可使用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大油气消费。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公路沿线加油站综合服务功能,支持建设一批集加油、加气、充电于一体,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综合型车用加油(气)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中石油天水分公司、中石化天水分公司,各县区政府)
32.大力促进汽车消费。落实延长新能源车购置补贴和税收优惠、减征二手车销售增值税、支持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新政策新措施。加大报废汽车整治力度,规范二手车交易市场。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工作力度。鼓励汽车销售企业通过降价促销、买车送交强险等措施,促进汽车消费。鼓励开展以旧换新等促销活动,扩大汽车消费总量。(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33.构建布局合理、运行规范、安全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严格落实《天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在具备条件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交通枢纽、公交场站、加油加气站、出租车服务站点、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及商务楼宇、超市卖场、学校、医院、文化体育场馆、景区景点、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内停车场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市政、电力等公共资源整合力度,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34.扩大教育和托育消费。鼓励共享教育平台发展,推广知识付费、微课、云课堂等互联网培训新模式,促进教育服务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开办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积极发展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老年教育。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扩大继续教育培训规模。组织教育培训机构安全有序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尽快复工运转。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从业人员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
四、深挖消费潜力
进一步提高居民收入预期,激发重点群体消费潜能,稳定和增加财产性收入,让居民敢于增加即期消费。
(五)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通过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稳定工资性收入预期,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切实提高居民收入,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35.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在促进增收的基础上,通过采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广开就业门路等措施,尽可能提高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水平,合理缩小收入差距,增强居民消费水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36.统筹解决保障性问题。进一步完善住房、医疗、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解决影响消费的保障性问题,消除居民扩大消费的后顾之忧,增强城镇居民消费意愿。(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
37.提高贫困户就业收入。“人对人、点对点”指导帮助贫困户就近务工就业,鼓励市属企业、重点建设项目、扶贫车间优先吸纳本地贫困家庭劳动力务工就业。加大劳务输转力度,确保有输转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应输尽输,确保全年劳务输转69万人(次),劳务收入达到155亿元以上。扩大以工代赈投资建设领域和实施范围,将劳务报酬比例提高至15%。农村基础设施等扶贫项目推广按照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增加贫困群众收入。(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38.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紧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等重点群体,全年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以上。积极搭建大众创业平台,发挥众创空间、众创大厦、文创孵化基地、“柒礼”双创园带动作用,建设一批综合性创新创业平台或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
(六)挖掘信用消费潜力。实施更加灵活的金融支持消费政策,推动人民币存贷款余额稳定增长。
39.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消费产品。支持养老、家政、信息等新型消费的培育壮大,加强汽车、家电、餐饮、旅游等传统消费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首贷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促进消费复苏回补。(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
40.降低消费行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对还贷困难的企业给予展期或续贷支持,不盲目停贷、抽贷、断贷、压贷;鼓励金融机构适当下调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自身能力承受范围内对疫情期间发生的利息及其他费用予以适当减免。对没有列入国家、省级名单的疫情防控企业和因疫情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多方合力推动全年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
(七)挖掘城乡居民消费潜力。综合运用节假日促销活动和“消费券”等手段,充分发挥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引导扩大城镇居民消费,深挖城镇居民消费潜力。
41.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和公务员消费引领作用。进一步拓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快政府采购计划执行进度。倡导领导干部带头在休息时间进商场、逛夜市、下馆子,机关干部、国企职工带头开展市内旅游、餐饮、购物消费,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42.采取非常规手段促进消费回补。鼓励企业尝试“消费券”等非常规手段促进消费回补,采取线上平台发放与个人消费配套使用的形式,鼓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注册用户发放消费券,扩大消费规模。通过发行“消费券”,带动生产增加,促进收入增加,推动消费增加,重新形成消费回补的良性循环。启动“夜间消费券发放行动”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43.提振消费信心。加强消费宣传引导,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微信等平台,加大消费政策宣传和特色商品推介力度。组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发出促进消费各类倡议,倡导县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家为地方特色产品做宣传推广代言人,倡导千企万店开展“送红包、发礼券、馈赠品、搞优惠”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政府)
44.鼓励企业开展促销活动。鼓励家电龙头企业、家具品牌企业开展家电家具下乡、以旧换新、让利优惠、发放消费补贴等促销活动。支持商贸、餐饮等企业开展折扣优惠活动,发放电子消费券。鼓励大型商场、综合超市在周末、假日依托步行街等周边开阔区域开展促销活动,场地租赁备案后免费或低收费提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加强消费市场运行监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坚持条块结合、各尽其职,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加强行业指导,全面启动实施好省、市两级政府确定的促消费扩内需专项行动和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各领域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工作。
(二)狠抓任务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面推进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实化量化工作任务,制定落实路线图和时间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实做细行业消费促进活动,不折不扣抓好重点任务落实。
(三)强化督促督导。建立政策落实督查机制,将促进消费扩大内需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重要内容,对要紧任务、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盯住不放、一督到底,对搞形式主义、工作落实不力,致使政策打折落空的,要严肃问责;对落实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进消费效果好的,要及时予以表扬激励,通过督查倒逼工作抓实见效。
来源:天水市人民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