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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做好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
发布时间:
2024-12-04 10:36
来源:
11月11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电力〔2024〕21号),旨在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天津地区2025年电力市场化直接交易电量总规模暂定为345亿千瓦时(含绿电交易),区外机组交易电量上限为交易电量总规模的40%。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交易与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执行相同交易规则及区内外电量比例,代理购电产生的偏差暂不予考核。
为保证交易结果有效执行,相关电力交易中心应及时将交易结果纳入发电企业月度发电计划,做好月度发电计划编制与发布。
交易各方在交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则,自觉维护好电力市场秩序,交易过程中不得与其他交易主体串通报价。交易各方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等情况据实申报电量、电价,市场主体不得恶意报量、报价或恶性竞争,影响市场交易正常进行。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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