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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2020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发布时间:
2020-09-08 16:33
来源:
近日,清远市发布《2020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旨在切实做好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
总体要求
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陶瓷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主要任务
加大节能监察力度。
落实差别化价格政策。对重点行业中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和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的产能,严格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
加快煤电行业落后产能退出。按照全国淘汰落后产能(含燃煤自备机组)标准和国家能源局年度工作部署,认真排查、确认年度应淘汰的煤电落后产能。对列入本年度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煤电机组,要明确关停时间,确保按期淘汰。
依法处置能耗不达标企业。
明确重点工作任务。
加强环保监督管理。
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严格生产许可监督检查。
加强产品质量执法检查。
依法处理质量违法行为。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执法。
依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认真排查落后工艺装备。
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依法关停落后工艺装备。
工作进度
部署阶段(2020年9月)。2020年9月底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要研究部署2020年度具体工作。
2020年9月底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以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陶瓷行业为重点(各地可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扩大行业范围),研究制定本地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并抄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执法监管阶段(全年)。
总结阶段(2020年12月)。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 原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