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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印发《关于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8 07:05
来源:
8月19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就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和示范工程项目申报给出指导意见。
总体要求
按照“绿色为主、协调互济、多元合作、创新机制、规范管理、示范引领”的原则,到2025年,力争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用电增量中80%(含大电网供电)以上由新能源发电供应,建成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示范项目。
鼓励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
∷ 鼓励各试点主体根据资源条件和用电特性合理配建一定比例的调节性、灵活性电源,支持符合政策且纳入规划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独立电储能以及分布式电源就近以适当电压接入增量配电网,就近消纳。
∷ 支持配电网企业加强负荷侧管理,通过制定符合配电网运行特性的电力套餐服务,支持增量配电网企业借助配售电业务向综合能源服务商转型,提供包括供水、供热、供气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
∷ 鼓励增量配电网企业开发综合性管理平台。
完善政策措施
∷试点所在地发改委部门要优先将具备条件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项目纳入规划,优先支持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的风电、光伏项目。
∷ 各市县主管部门在编制规划时,要明确试点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 选择综合结算的试点项目,可整体打包非市场化交易电量,作为单一市场化用户参与电力批发市场交易,用户用电价格不得高于目录电价。
申报条件
接入配电网的电源要以新能源为主,其装机容量不低于50MW,天然气多联供系统综合能源利用率要达到70%以上。配电网独立运行时,要保障重要负荷连续供电不低于2小时。到2025年,配电网消纳新能源电力占比不低于35%。
试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