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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
2021-11-02 20:57
来源:
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征求《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实施范围
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
主要任务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落实钢铁行业错峰生产相关要求;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深入开展锅炉和窑炉综合整治;扎实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加快推进柴油火车污染治理;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加强扬尘综合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积极稳妥实施散煤治理
全面完善发改委等十部委《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任务目标,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以区县或乡镇为单元成片推进清洁取暖。
全力做好气源电源等供应保障。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天然气基础设施以及储气设施等重点工程确保按计划建成投产,提前做好冬季调峰保供资源储备,入冬前做好应储尽储。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采暖期新增天然气向重点区域倾斜,优先保障居民取暖需求。2021年采暖季前,上游供气企业与各地下游燃气企业完成供气合同签订,将本年度居民“煤改气”预计新增气量全部纳入居民生活用气范畴,并按照居民气价统一结算,实行“量价齐保”,对居民气量有争议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认定。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夯实“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和天然气管网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等。油气、管网、电网、发电、铁路等国有企业要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确保气源电源稳定供应。
保障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各省市要认真落实《关于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的意见》,保障民生用气价格基本稳定,加强输配环节价格监管,减少供气层级,有效降低各环节费用。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完善采暖用电销售侧峰谷电价,进一步扩大采暖期谷段用电电价下浮比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限制类、淘汰类企业,以及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的工业企业实施差别化电价政策。
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各地要切实采取措施,优化投入结构,控制支出成本,多渠道募集资金支持清洁取暖。中央财政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在一定时期内适当给予运营支持。清洁取暖补贴要因地制宜,区别不同地区、不同人群差异化,精准施策,重点向农村低收入人群倾斜,不搞一刀切,确保清洁取暖设施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