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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加快启动燃气机组示范工程
发布时间:
2022-03-15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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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2022年能源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到2022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1.8亿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000万千瓦以上,占比达到38%左右。2022年,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达到260亿立方米左右,能源基础设施投资1400亿元以上。
积极有序调整能源结构。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基地、海上光伏基地、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胶东半岛核电基地五个基地,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百乡千村”绿色能源发展示范两个示范。
加快启动燃气机组示范工程。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燃气机组建设,全年开工规模560万千瓦左右。在负荷中心、LNG接收站周边和天然气管道沿线,规划建设F级重型燃气机组,开工济南章丘、青岛水清沟等项目,装机规模480万千瓦左右。在电力热力需求稳定的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合理布局分布式燃气机组,开工规模60万千瓦左右。在鲁北盐碱滩涂地等清洁能源基地,开工一批“风光燃储一体化“示范项目。
完善油气供应链。提高天然气接卸能力。围绕打造千万吨级LNG接卸基地,以青岛港、烟台港为重点,加快青岛董家口三期、烟台西港区、龙口南山、龙口等4个百万吨级LNG接收站建设,总规模1800万吨左右,在运在建LNG接收站年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完善油气输送网络。加强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
来源:山东省能源局,原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