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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鼓励支持新型储能发展
发布时间:
2023-07-03 12:23
来源:
5月30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主要从拓展多元化应用、强化政策支持、健全运营调度机制、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强化协调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25条措施。
一是拓展多元化应用。在新型储能电站应用场景拓展方面,提出9项重点措施:推进新能源发电配建新型储能,我省新增的海上风电项目、集中式光伏电站、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需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大力鼓励用户侧储能发展,支持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配建新型储能电站。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推动新型储能电站与工业可控设备负荷、充换电设施、分布式光伏等资源聚合应用,在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虚拟电厂试点,逐步培育形成百万千瓦级虚拟电厂响应能力。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在新型储能电站价格机制、要素保障、金融支持等方面,提出5项支持政策:鼓励先进产品示范应用,用户侧储能项目使用产品经认定符合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的,其储能设施用电电价参照全省蓄冷电价政策执行(即峰平谷比价由1.7:1:0.38调整为1.65:1:0.25,峰谷价差比值由4.47倍调整为6.6倍)。完善市场价格机制,根据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峰谷价差,合理设置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价格上下限。
三是健全运营调度机制。坚持市场机制运行,在市场体系和调度运行等方面,提出2项措施:推进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落实《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市场化方式为主的新型储能电站调度运行机制。
四是规范项目建设管理。针对项目备案、建设、并网等方面,提出5项措施:规范项目管理,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各市制定年度建设计划。优化并网接入,完善配套接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电网企业应简化并网流程,提供并网服务指引和管理规范,做好并网调试验收等涉网服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开展电站设计、建设、安装、竣工验收和运营。
五是强化协调保障。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同监管、促进行业自律和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4项措施。
来源:广东省能源局 原文有删减